梅花落

2385609878 27天前
县一中在县城的最东边,两栋四层的教学楼,一栋宿舍楼,一个黄土操场上立着两个篮球架。 在青石村的孩子眼里,这已经是了不起的大地方了。 沈晚晚报到的第一天,是林默来接她的。少年长高了不少,已经比她高出大半个头了,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,脸上带着她熟悉的笑容。 “走吧,带你去看看学校。” 县一中比沈晚晚想象的要大得多。 教学楼里有化学实验室、物理实验室,还有一个图书室,里面摆满了她从来没见过的书。 她站在图书室门口,眼睛亮晶晶的,像是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。 “喜欢吗?”林默问。 “喜欢。”沈晚晚使劲点头,“阿默哥,这里的书我可以随便看吗?” “当然,办了借书证就可以借。” “那我今天就办。” 林默笑了,他就知道她会这样。 他帮她拎着行李往宿舍走,那是一间八人间,上下铺,几张木板床,一个简陋的铁皮柜子。 条件比家里好不了多少,可沈晚晚却觉得满足极了。 “食堂在教学楼后面,早上六点到七点半供应早饭,中午十一点半到一点供应午饭,晚上五点到七点供应晚饭。”林默事无巨细地交代着,“热水房在食堂旁边,晚上九点之前都有热水。你身体不好,别洗冷水。” “知道了。”沈晚晚一边整理床铺一边应着。 “还有,学习上有什么不懂的就来问我。我教室在三楼,初三(二)班。中午我一般在教室自习,你来找我就行。” “知道了,阿默哥,你真啰嗦。” 林默挠了挠头,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。 初中生活就这样开始了。 沈晚晚像一块干涸的海绵,贪婪地吸收着所有的知识。 她上课认真听讲,下课就泡在图书室里,晚上熄灯后还要打着手电筒躲在被窝里看书。 她的成绩很快就从年级中游冲到了前几名,老师们都对这个瘦瘦小小的女生刮目相看。 但成绩好是一回事,生活却是另一回事。 县一中的学费虽然免了,但书本费、资料费、生活费还是要自己出。 沈晚晚的爹虽然答应了让她读书,但除了开学时给了五百块钱,之后就再也没有管过她。 五百块钱,在这县城里,连一个学期的生活费都不够。 沈晚晚开始省吃俭用。 早饭不吃,午饭打一份最便宜的素菜配二两米饭,晚饭有时候也不吃。 她的校服很快就变得空荡荡的,原本就瘦小的身子更瘦了,下巴尖尖的,显得眼睛更大了。 林默发现这件事,是在开学后的第三周。 那天中午他去食堂打饭,看见沈晚晚只打了一份白米饭,浇了点免费汤,就坐在角落里吃。 他端着饭盘走过去,把自己的菜拨了一半给她。 “阿默哥,不用……” “吃。”林默的语气不容拒绝,“我不爱吃胡萝卜,你帮我吃了。” 沈晚晚看着盘子里的胡萝卜炒肉,她知道林默从来不吃胡萝卜。可他明明点了这个菜,还特意多打了肉。 “阿默哥……” “快吃,凉了就不好吃了。”林默低下头扒饭,不给她说话的机会。 从那天起,每到饭点,林默就会准时出现在沈晚晚身边,监督她吃饭。 他总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把自己的菜分给她——“今天的肉太肥了,你帮我吃”,“我牙疼,嚼不动这个”,“打多了,吃不完浪费”…… 沈晚晚心里都明白,可她没有戳破。她把这份温暖藏在心里,转化成学习的动力。她想,等以后她出息了,一定要好好报答阿默哥。 日子一天天过去,沈晚晚的成绩越来越拔尖。 初二下学期,她考了年级第一,拿到了学校的一等奖学金,五百块钱。 她拿到钱的第一件事,就是去给林默买了一双鞋。 林默的鞋已经破得快不能穿了,鞋底磨出了一个洞,下雨天进水,他就用塑料袋套着脚。 可他从来没说过要买新的,他打零工挣的钱都攒着,一部分寄回家,一部分留着交下学期的学费。 “阿默哥,给你。”沈晚晚把鞋盒递过去的时候,脸都红了。 林默打开盒子,是一双白色的运动鞋,简简单单的款式,却干干净净。他愣了很久,然后抬起头,眼眶有点红。 “晚晚,你的奖学金……” “我还有很多,够用到期末了。”沈晚晚撒了谎,其实她只留了五十块钱,“你试试合不合脚。” 林默没有推辞,他脱掉那双破旧的鞋,穿上了新鞋。大小刚刚好。 “你怎么知道我的鞋码?” “我……”沈晚晚的脸更红了,“我猜的。” 林默看着她通红的脸颊,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。他想说什么,可最终只是轻轻说了句“谢谢”。 日子就这么过着,清贫却充满希望。 每个周末他们都会一起去学校附近的公园自习,一个人做题,一个人背书。 有时候累了,就坐在长椅上聊天,聊家乡,聊未来,聊那些遥远却闪闪发光的梦想。 林默说,他想学建筑,想盖很多很多房子,让所有人都能住上好房子。 沈晚晚说,她想学医,想当医生,治病救人。 “当医生好啊。”林默望着远处,“晚晚,你一定能成为最好的医生。” “那你也能成为最好的建筑师。” 他们相视一笑,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他们身上,像是给未来镀上了一层金边。 可是命运从来不会让幸福持续太久。 初三那年,林默的爹病重了。 他在床上躺了好几年,这一回是真的撑不住了。 林默请了假回去,三天后回来的时候,胳膊上戴了黑纱。 沈晚晚远远看着他提着行李走进校门,他的背挺得笔直,脸上的表情很平静,平静得让她心里发慌。 “阿默哥……”她跑过去,却不知道该说什么。 林默看着她,扯了扯嘴角,像是想笑,却没能笑出来。 “没事,晚晚。”他的声音哑得厉害,“我没事。” 他怎么会没事呢? 沈晚晚知道,虽然林默很少提起他爹,但他一直是孝顺的孩子。 小时候他爹在建筑工地干活,每次回家都会给他带一颗糖。 后来腰伤了,躺床上不能动,林默每天给他翻身擦背,从不抱怨。 那天晚上,沈晚晚在操场边找到了林默。他坐在台阶上,望着天空发呆。她在旁边坐下,没有说话,只是静静地陪着他。 “小时候,我爹跟我说,做人要争气。”林默突然开口,声音很轻,“他说咱家穷,可穷不是原罪,认命才是。他让我好好读书,将来走出这个山沟沟。” 沈晚晚静静地听着。 “可他就这么走了,他还没看到我出息呢。”林默的声音开始发抖,“晚晚,我还没来得及让他享一天福呢……” 他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。沈晚晚伸手握住了他的手,那只手冰凉冰凉的,在她手心里微微颤抖。 “阿默哥,你还有我呢。”她轻声说,“我会一直在的。” 林默转过头看着她,月光下,她的脸庞苍白而坚定,眼睛里有温柔的光。他没有说话,只是反手握住了她的手,紧紧的。 中考那年,林默考得很好,全县第三。 可他在收到成绩单的那天,却没有沈晚晚想象中的兴奋。 他只是平静地把成绩单折好收起来,然后继续劈他的柴。 “阿默哥,你不高兴吗?” “高兴啊。”林默笑了笑,“晚晚,明年你也好好考。不管考到哪里,都要好好读。” 那时候沈晚晚没有多想,她全心投入了初三的备考中。 她还是像往常一样学习、吃饭、睡觉,每天和林默说一会儿话。 一切都和以前一样,又好像有什么不一样了。 可她说不上来是哪里不一样。 中考结束,林默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市里的重点高中。 沈晚晚高兴得不行,她觉得阿默哥离梦想又近了一步。 可她发现,林默的笑容总是淡淡的,像是藏着什么心事。 那个暑假,林默特别忙。 他去了镇上的工地搬砖,一天干十几个小时,晒得脱了好几层皮,手上全是血泡。 沈晚晚心疼得不行,每天都去给他送饭,可他不让她多待,总是吃完就赶她走。 “这里又脏又热,你一个女孩子待在这里不好。” “有什么不好的?”沈晚晚倔强地站在工地边上,“你能待我就能待。” 林默拿她没办法,只好由着她。可沈晚晚注意到,林默那个暑假攒下的钱,一分都没有花。她把省下来的生活费给他,他也不肯收。 “你留着交学费。”他说,“我的事你别操心。” 高一开学前,林默特意找到沈晚晚。 那是八月末的傍晚,晚霞把整个青石村染成了橘红色。 他们两个坐在村口那棵老槐树下,就像小时候无数次那样。 林默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,递给沈晚晚。 “晚晚,这个给你。我明天要去市里报到了,你在学校要好好的。好好吃饭,别省钱,身体要紧。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。” 沈晚晚接过信封,打开一看,里面装着一沓钱,有整有零,厚厚一叠。 “阿默哥,这是——” “我暑假打工赚的,没多少,你先拿着用。”林默打断她,“你明年就要中考了,营养得跟上,别像以前那样省着吃了。” “可这是你的钱,你上学也要用啊。” “我有奖学金,够用了。”林默笑了笑,“你不用担心我,我在市里什么都好。你只要好好学习就行。” 沈晚晚握着那个信封,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。她想说很多话,可最终只说了句:“阿默哥,你在市里也要好好的。” “知道了,你都说多少遍了。”林默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,“傻丫头,我走了又不是不回来了。等我放假就回来看你。” 第二天一早,林默就背着行囊离开了。沈晚晚站在村口目送着他上了去镇上的班车,车子扬起一路尘土,渐渐消失在盘山路的拐角处。 那是2009年8月31日,沈晚晚记得很清楚。那天她在那棵老槐树下站了很久,直到夜幕降临,直到她娘喊她回家吃饭。 后来她才知道,林默根本就没有去市里。 …… 新学期开始了,沈晚晚升入了初三。 身边的同学都在讨论中考的事,讨论想去的高中,讨论未来的梦想。 沈晚晚比以往更加刻苦,她给自己定下了目标:一定要考上市里最好的高中,和林默哥上同一所学校。 她每天都学习到深夜。 宿舍熄灯后,她就搬个小凳子到走廊尽头,借着路灯的光看书做题。 值夜班的宿管阿姨劝了她几次,后来也就不说了,只是偶尔会给她递一杯热水。 周末的时候,她会给林默发短信。那时候手机还没有普及,林默用的是一部老旧的诺基亚,键盘上的字都磨没了。他们的短信都很简短—— “阿默哥,最近好吗?” “挺好的。你呢?” “我也挺好的。学习有点累,但能坚持。” “注意休息,别太拼了。晚安。” “晚安。” 每次收到林默的回复,沈晚晚都会反复看好几遍。 她总觉得林默的短信越来越简短了,有时候好几天才回一条。 她安慰自己,高中课程忙,阿默哥肯定是学习太累了。 可是有些事情,再迟钝的人也会察觉到不对。 那是十月的一个下午,沈晚晚的班主任把她叫到了办公室。“沈晚晚,你家里出什么事了吗?” 沈晚晚一愣:“没有啊,怎么了?” “那就好。”班主任松了口气,“我看你最近瘦得厉害,脸色也不太好,还以为是家里遇到什么困难了。要是有什么事情,一定要跟老师说。” “谢谢老师,我真的没事。” 从办公室出来,沈晚晚一个人去了操场。她坐在看台的台阶上,掏出手机,翻到林默的号码,犹豫了很久。 电话拨通了,响了很久,没有人接。她又打了一遍,这次接通了,可那头传来的声音却不是林默的。 “你找阿默?他在搬货呢,现在没法接电话。” “请问您是……” “我是他工友。你是哪位?” 工友。搬货。 这两个词像两把刀,同时扎进了沈晚晚的心口。 “麻烦您让他有空给我回个电话,”沈晚晚的声音很平静,平静得连她自己都觉得意外,“我是他妹妹。” 挂了电话,她坐在台阶上,一动也不动。 秋风吹过来,带着操场边梧桐树的叶子沙沙作响。 一片黄叶落在她的膝盖上,她低头看着那片叶子,眼泪忽然就掉了下来。 阿默哥没有去市里。他在做工。他在骗她。 她想起那个信封里的钱,有零有整的钞票,有的皱巴巴的,有的还沾着油渍。他说是暑假打工赚的,他把所有的钱都给了她,自己却—— 沈晚晚猛地站起来,往校门口跑去。 她坐了两个小时的班车回到青石村,又走了四十分钟的山路,找到林默他娘说的那个“县上的工厂”。 其实根本不是什么工厂,是县城边上一个小型的水泥制品厂,到处都是灰蒙蒙的水泥粉尘。 几个工人正在院子里装车,一个个灰头土脸的,分不清谁是谁。 “请问,林默在这里吗?” 一个工人指了指后面的仓库。沈晚晚走过去,推开了那扇锈迹斑斑的铁门。 仓库里堆满了水泥袋,空气里弥漫着呛人的粉尘。 一个瘦高的身影正弯着腰,把一袋水泥往肩膀上扛。 那袋水泥足有五十公斤,压得他整个人往下沉,背上的肌肉绷得紧紧的,汗水和水泥灰混在一起,在身上结成了灰色的泥浆。 沈晚晚站在门口,看着那个身影把水泥扛到外面的卡车上,又走回来,弯腰去搬下一袋。他的动作很机械,像是已经重复了成千上万次。 “阿默哥。” 那个身影猛地顿住了。他直起腰来,回过头。 沈晚晚看到的,是一张她几乎认不出来的脸。 林默黑了,瘦了,颧骨高高凸起,嘴唇干裂了好几道口子。 他的头发上、脸上、衣服上全是灰,只有一双眼,还是她熟悉的那双眼,此刻正写满了惊慌。 “晚晚?你怎么……” “你骗我。”沈晚晚的声音在发抖,“你说你去市里了,你说你上了高中,你骗我。” 林默张了张嘴,想说什么,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。 “为什么?”沈晚晚往前走了一步,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淌,在满是灰尘的空气里划出两道清晰的痕迹,“你为什么要这样?你明明考上了,你明明可以去读书的,你为什么要这样!” 她从来没有这么大声跟林默说过话。可此刻她控制不住自己,那是一种从心底涌上来的痛,痛得她快要喘不过气来。 林默低下头,看着自己满是老茧的双手。 “我爹走的时候,家里欠了债。”他的声音很低,低得像是说给自己听的,“我娘一个人还不了。晚晚,不是我不想读,是我不能读。” “你可以告诉我的,你为什么不告诉我?” “告诉你又能怎样?让你跟着操心?你明年就中考了,不能被这些事分心。”林默抬起头看着她,眼神里有一种沈晚晚从没见过的坚定,“晚晚,我们家已经翻不了身了。但你不一样,你还能翻身。你只管往前走,别的都别管。” “什么叫你们家翻不了身了?”沈晚晚抓住他的手臂,那只手臂硬邦邦的,全是肌肉和骨头,“阿默哥,你才十六岁,你的人生还长着呢,你怎么能说这种话?” 林默没有说话,只是轻轻掰开了她的手。 “晚晚,你回去吧。这里灰大,对你身体不好。” “我不走。” “你得走。”林默的声音忽然严厉起来,“你不是要考高中吗?不是要考大学吗?你在这里耽误时间,我这两个月的工就白打了。” 这句话像一盆冷水浇在沈晚晚头上。她愣住了,看着林默从口袋里掏出一卷钱,塞进她手里。 “这个月的工资,你先拿着。下个月发了再给你送过去。” 沈晚晚低头看着那卷钱,纸币上沾着水泥灰,有的地方被汗水浸得发软。她的眼泪一滴一滴落在上面,晕开一圈圈灰色的水渍。 “我不要。”她伸手把钱推回去,“阿默哥,你跟我回去,你回去读书,钱的事我们再想办法——” “没有办法了。”林默截断她的话,语气平静得近乎残酷,“晚晚,你还不明白吗?现实就是这样。读书是需要钱的,学费、生活费、资料费,哪样不要钱?我要是去读书了,我娘怎么办?那些债怎么办?你怎么办?” “我可以不——” “你不能不读书。”林默盯着她的眼睛,一字一顿地说,“沈晚晚,你听着,这个世界上谁都可以不读书,只有你不行。你要是敢放弃,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。” 沈晚晚看着他的眼睛,那里面有她不熟悉的决绝,像是把自己所有的后路都断掉了,只剩下一条路——一条他给她铺的路。 “好。”她说,声音很轻,却异常清晰,“我读。但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。” “什么事?” “你不能一直这样下去。等我考上了,等我以后出息了,你得来找我。你不能消失,不能不接我电话,不能骗我说你在市里。” 林默沉默了很久。仓库外,卡车发动的声音轰隆隆地响,有人扯着嗓子在喊“装完了没有”。 “好,我答应你。”他终于说,“但你也得答应我,从现在开始,不要再分心管我的事。你的任务只有一个,就是学习。其他的,都交给我。” 那天晚上,沈晚晚一个人坐车回了学校。 车窗外是连绵起伏的山影,月亮很圆很大,挂在墨蓝色的天幕上,照着这条她来来回回走了三年的路。 她靠在车窗上,泪水无声地滑落。 车轮碾过砂石路面,发出沙沙的声响。 她在心里发誓,一定要出人头地。不是为了自己,是为了那个在水泥厂里扛袋子的少年。他把自己所有的光都给了她,她不能辜负这一份光。 从那以后,沈晚晚像是变了一个人。 她把自己逼到了极限,每天早上五点起床背书,晚上十二点之后才睡。 她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学习,连吃饭的时候都在看题。 老师都说这孩子太拼了,劝她注意身体,她只是笑笑,第二天还是老样子。 林默每个月都会来学校一次,每次都带着钱。 有时候是一卷皱巴巴的纸币,有时候是一些零碎的硬币。 沈晚晚不肯全要,他就趁她不注意把多余的塞进她的书包里。 她发现的时候,他已经走远了。 中考前一个月,林默来的时候带了一个保温桶。 “骨头汤,我让工地的食堂大妈帮忙熬的,你喝了补补身子。” 沈晚晚打开盖子,热气腾腾的汤面上飘着红枣和枸杞。她舀了一口,咸淡刚好。 “好喝吗?” “嗯。”她点点头,又喝了一大口。 林默坐在操场边的台阶上,看着她喝完了一整碗汤。 六月的阳光明晃晃的,照得操场上的白色跑道都在发光,知了在梧桐树上叫个不停。 他眯着眼睛看远处的教学楼,忽然说了一句:“晚晚,你说那楼是什么结构?” “啊?” “那个教学楼,我看着像是砖混结构,不过那几根柱子可能是框架的。等我以后学了建筑就知道了。” 沈晚晚握着汤碗的手顿了一下。她转过头看着林默,他的眼睛里有她很久没有见过的东西——那种说“我要盖房子”时的亮光。 “阿默哥,你还会去读书吗?” 林默没有回答。他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,是小时候他们经常买的那种水果糖,一毛钱一颗。 “给你的。”他把糖放在沈晚晚手心里,“考完了再吃,讨个彩头。” 他站起身,拍了拍裤子上的灰。 “我回去了,工地还等着呢。” “阿默哥。”沈晚晚叫住他。 他回过头。 “我会考上的。” 林默看着她,嘴角慢慢弯了起来。那天的阳光从他身后照过来,把他的轮廓镀上了一层金色。沈晚晚觉得,那是她见过的、最让人想哭的笑容。 “我知道。”他说。 2010年6月,沈晚晚走进了中考考场。 三天考试,她没有紧张。 不是因为胸有成竹,而是因为她知道,不管结果如何,有一个人都会站在她身后,像那株长在墙角的梅树一样,不管风雪多大,都在那里。 成绩出来那天,沈晚晚正在宿舍收拾东西。班主任一路小跑着冲进来,脸上的笑容比六月的太阳还灿烂。 “沈晚晚,全市第一名!你是全市第一名!” 宿舍里的同学都围过来恭喜她,七嘴八舌地说着“太厉害了”,“我就知道你能行”。 沈晚晚被她们拥抱着、拍打着,脸上笑着,眼神却在四处寻找。 她拨开人群,跑出宿舍,跑到操场上。她掏出手机,拨了那串烂熟于心的号码。 “阿默哥,我考了全市第一。”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长时间。她听见林默的呼吸声,有些急促,像是在努力克制着什么。 “你在哪儿?”他问。 “学校。” “等着,我马上过来。” 一个小时后,林默出现在县一中的操场上。 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T恤,胳膊上晒得脱了皮,头发乱糟糟的。 他看到沈晚晚,先是站着不动,然后大步走过来,一把将她抱了起来,在原地转了好几个圈。 “全市第一!晚晚,你是全市第一!” 沈晚晚被他转得头晕,却笑得停不下来。阳光下,少年的脸上全是汗水,眼睛里的光却比任何时候都亮。 “阿默哥,我能上市一中了。” “能,当然能。” “市一中离你近,我可以去看你。” 林默把她放下来,脸上的笑容微微凝固了一下。 “晚晚,我跟你说件事。” “什么事?” “我换工作了。不在水泥厂了,去市里的工地,工头是我老乡,工资比以前高。” 沈晚晚愣住了:“你要去市里?” “嗯。市里的活儿多,机会也多。”林默说得很轻松,像是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,“你不是要上市一中吗?刚好,咱俩一起进市里。” 沈晚晚看着他,心里忽然涌上一股说不清的滋味。 她知道,林默去市里不是为了什么机会,是因为她要去市里。 他在跟着她走,像一道影子一样,不远不近地跟着。 “阿默哥……” “行了,不说这个。”林默摆了摆手,“这么大的喜事,得好好庆祝一下。走,我请你吃饭。” 他们去了县城那条小吃街,一人要了一碗牛肉面。 林默坚持加了两份牛肉,又去隔壁摊买了两个烤鸡腿。 他们坐在路边的塑料凳上,面对面吃着,面汤的热气在两个人之间升腾。 “晚晚,高中更要好好读了。”林默把碗里的牛肉一片一片夹到她碗里,“市里不比县城,竞争更大。不过你别怕,你能行的。” “你吃你的,别老给我夹。”沈晚晚又把牛肉夹回去。 “我在工地天天吃好的,不缺这个。”林默护住自己的碗,不让她夹回来,“你多吃点。高中三年是最关键的,身体不能垮。” 沈晚晚知道他的脾气,也不再推让。她把碗里的面吃得干干净净,连汤都喝完了。 “阿默哥,等我以后成了医生,第一个就给你检查身体。” “好,我等着。” “然后给你买一套大房子,你不是想住好房子吗?我让你住最好的。” “行,我等着。” “你得来找我,不能跑。你答应过的。” 林默放下筷子,看着她的眼睛。路灯在他们头顶亮起来,橘黄色的光晕照得人的脸庞很柔和。 “我不跑。”他说,“你走到哪儿,我就跟到哪儿。我说过的,我会一直在的。” …… 那个夏天过得很快。 沈晚晚拿到了市一中的录取通知书。 录取通知书上印着烫金的大字和学校的照片,那是一座比她想象中还要气派的学校,教学楼、实验楼、图书馆,一切都是崭新的。 她把通知书紧紧贴在胸口,就像四年前拿到县一中录取通知书时那样。 这次没有人再逼她订亲了。 她娘提起这事的时候,她奶奶摆摆手,说“让她读吧,以后有出息了能挣更多”。 不是她们变了,而是沈晚晚的成绩让她们看到了更大的好处。 这就是这个家庭的逻辑,沈晚晚早就习惯了。 八月,林默带着她去了市里。 市里比县城大太多了。 高楼林立,车水马龙,到处是人,到处是店铺。 沈晚晚站在火车站出口,看着眼前这个陌生的城市,心里涌上一阵悸动。 这就是她要去的地方,一个崭新的世界。 林默帮她拎着行李,轻车熟路地穿行在人群中。他已经来市里两个月了,晒得更黑了,也更瘦了,但精神看起来还不错。 “学校在城东,我工地也在那边。”他边走边介绍,“从学校到我工地骑车大概二十分钟。你要是有什么事,随时找我。” “知道了。” 市一中比照片上还要漂亮。 校园里绿树成荫,教学楼是崭新的,操场铺着塑胶跑道,宿舍楼有六层高,每一层都有热水器和洗衣机。 沈晚晚站在校园里,感觉自己像是进入了另一个世界。 这里的每一块砖、每一片树叶,都散发着新鲜和希望的气息。 林默把她送到宿舍楼下就不能上去了。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她。 “第一个月的生活费。食堂我打听过了,一荤一素是六块,一荤两素八块。你别省,该吃几荤就吃几荤。” “知道了,阿默哥,你都说了一百遍了。”沈晚晚接过信封,掂了掂分量,“怎么这么多?” “不多,刚好够用。”林默笑了笑,“进去吧,好好收拾一下,明天就正式报到了。我先回工地了。” “阿默哥。”沈晚晚又叫住他。 “嗯?” 她有很多话想说,可到了嘴边,只剩下一句:“注意安全,别太累了。” “知道了。”林默挥了挥手,转身走了。 沈晚晚站在宿舍楼下,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校园门口。 他走路的样子有些疲惫,微微躬着背,不像以前那样挺拔了。 她站在原地看了很久,直到宿管阿姨喊她上去登记。 高中生活就这样开始了。 沈晚晚被分到了高一二班,是年级的重点班。 班上的同学大多来自市里,穿着得体,谈吐大方,用的文具是她见都没见过的品牌。 他们讨论的话题和县城的同学不一样——动漫、明星、游戏、旅游,都是她插不上嘴的东西。 但她并不在意。她来这里只有一个目的:学习。 开学第一次月考,沈晚晚考了年级第二十。 这在重点班算是中上水平。 她不满意,把错题一道一道抄在错题本上,反复分析。 第二次月考,年级第十。 期中考,年级第五。 期末考,年级第二。 班主任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,戴着厚厚的眼镜,说着一口标准的普通话。期末考试后的家长会,他特意把沈晚晚叫到办公室。 “沈晚晚,你哪个亲戚来开家长会?” “没有,我家里人都在老家,来不了。” 班主任皱了皱眉:“那你家长怎么办?” “老师,我自己跟您汇报就行。” 班主任看了她一眼,意味深长。后来沈晚晚才知道,那天晚上班主任给林默打了电话——那是她在紧急联系人一栏填的号码。 林默第二天就来了学校。 “你怎么填我的号码?”他站在教学楼下等她。 “我家里的号码填了也没用。”沈晚晚低着头,“他们又不会来。阿默哥,班主任跟你说什么了?” “没说什么,就说你学习很努力,进步很快。”林默轻描淡写地带过,“挺好的,继续保持。” 沈晚晚觉得他在说谎。 后来她偷偷问过班主任,班主任说,“我跟你哥说你是个好苗子,让他好好支持你,别让家庭条件影响了你的前途。你哥眼睛红了,他说他就是死了也要供你读出来。” 沈晚晚听了,跑回宿舍,把脸埋进枕头里,哭了整整一个晚上。 她更加发奋了。高一结束时,她考了年级第一。 高二那年分科,沈晚晚选了理科。 她的目标很明确——学医。 这个梦想从初二就种下了,现在越来越清晰。 她想成为一名医生,想治病救人,更想能亲手照顾那些她在乎的人。 林默听说她想学医,特意去工地附近的书店给她买了几本医学类的科普书。 沈晚晚如获至宝,每天做完作业就抱着那些书看,虽然很多专业名词看不懂,但她看得津津有味。 阿默哥的身体还是老样子。 不,应该说是越来越差了。 他瘦得厉害,一米七八的个子,体重才一百一十斤。 沈晚晚每次见到他都心疼得不行,可他总是笑着说没事,说他天生就瘦,吃什么都不胖。 他换了好几份工作。 先是工地,后来去了一家物流仓库,再后来去了快递公司当分拣员,工作都是在晚上,从半夜干到天亮。 白天他就在出租屋里睡觉,一个月挣的钱比以前多了一些,但人也熬得更厉害。 沈晚晚无数次想让他别干夜班了,可林默从来不给她开口的机会。每次她刚提起,他就用别的话题岔开。 高二下学期,沈晚晚代表学校参加了全省的化学竞赛,拿了一等奖。奖金三千块。她拿到钱的第一反应,是去给林默买一件厚棉袄。 那时候是十二月,北方的冬天冷得刺骨。 林默还穿着两年前那件旧棉袄,棉花都结块了,根本不保暖。 沈晚晚在商场里挑了很久,最后选了一件藏青色的羽绒服,厚厚的,帽子上有一圈绒毛。 她带着羽绒服去了林默的出租屋。 那是一个城中村的单间,十平方米不到,一张床、一张桌子、一个电饭煲、一个塑料脸盆,就是全部家当。 墙上贴着报纸,窗户糊着塑料布,冬天冷风从缝隙里灌进来,夏天又闷又热。 沈晚晚每次来这里,心里都难过得不行。 她想帮他,可她连自己的生活费都是他给的。 阿默哥不在屋里。她给他打电话,他在快递中转站上夜班,说要到早上六点才下班。 沈晚晚坐在床边等他,等着等着,就睡着了。 凌晨五点多,门“吱呀”一声开了,冷风灌进来。沈晚晚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,看见一个黑影扶着墙站在门口。 “阿默哥?” “晚晚?你怎么在这儿?”林默的声音有些虚弱,他扶着墙慢慢走进来,开了灯。 灯光照亮他的脸,沈晚晚惊得从床上跳起来。 林默的脸色蜡黄,眼睛深凹,嘴唇干裂了好几道口子。他的左手按在腰上,眉头紧皱,整个人像是一棵被大风吹弯的树。 “你脸色怎么这么差?” “没事,刚搬了几件大货,有点累。”他在床上坐下,摘下劳保手套,手上的茧子又厚又硬,指甲缝里全是黑泥。 沈晚晚把羽绒服拿过来:“我参加竞赛拿了奖金,给你买的。快穿上试试。” 林默看着那件新衣服,愣了愣神。 “你拿奖金给我买东西?晚晚,你——” “我乐意。”沈晚晚打断他,展开衣服披在林默身上,“穿上,看看合不合身。” 羽绒服穿在他身上有些大了。他又瘦了,肩膀薄得像一张纸,衣服空荡荡的。 “大了,回头换个小号的。”沈晚晚说。 “不用,这样挺好的。大了能多穿几年。”林默在袖子里摸索着,摸出标签看了一眼,“四百八?晚晚,这也太贵了——” “我喜欢就好。”沈晚晚在他身边坐下,“阿默哥,你再等我两年。等我上了大学,就能做兼职了。到时候你就不用这么苦了。” “我不苦。”林默低头看着那件羽绒服,手在光滑的面料上轻轻摩挲。他从小就喜欢摸新衣服,因为一年到头也穿不上一件新的。 “我是真心想让你过好日子。”沈晚晚的声音低下来,“我每天在学校里,风吹不着雨淋不着,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学习,吃热乎的饭,睡暖和的被窝。可你呢?你在这种地方,大冬天夜里还要搬货。阿默哥,我有时候觉得自己太自私了。” “你胡说什么。”林默的声音忽然变得很轻很柔,“晚晚,你不知道,我每天在仓库里搬货的时候,心里想的是你在教室里学习的样子。街灯照进来的时候,我就觉得那光不是街灯,是你。你一出现,这个灰扑扑的世界就亮堂了。” 沈晚晚慢慢红了眼眶,泪水在眼眶里打转。她偏过头,不想让他看见。 “等我以后出息了,让你享一辈子福。” “好,我等着。”林默摸了摸她的头,就像小时候那样,“天快亮了,你早点回学校吧。这地方太冷了,你冻坏了。” 沈晚晚站起身,走到门口,又回头看他。 林默坐在床边,穿着那件新羽绒服,裹得像个粽子。他在笑,那笑容和几年前在雪地里递给她《唐诗三百首》时一模一样。 屋外的天光慢慢亮起来,远处传来早班公交车的鸣笛声。 这个城市正在苏醒,成千上万的人开始新一天的活计。 而在这间逼仄的出租屋里,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和一个十六岁的少女,正在用各自的方式,蹒跚着向未来跋涉。